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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欧可仪器-振动试验台试验标准 参数指标

更新时间:2022-06-01  |  点击率:88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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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JB 150.1A-2009

振动幅值-振动幅值允差如下:

a 正弦:规定值的±10%;

b 随机:见GJB 150.1A-2009中的规定。

振动频率

规定值的±2%;低于25HZ 时,为±0.5HZ。

加速度

规定值的±10%。

时间

除有更严的要求外,对于试验持续时间大于8h的试验,试验持续时间和监测数据采集间隔时间与规定值之差不超过5min;对于试验持续时间或监测数据采集间隔时间不大于8h的试验,该差值不应超过规定值的1%。

风速

规定值的±10%。

测试设备-环境适应能力

应确保传感器和测试设备在所处环境中能正常工作。

校准

控制或监测试验参数的仪器和试验设备应检定合格(校准),并在有效期内。其最大误差不应超过测量值允差的1/3.若此准确度要求与本标准各部分规定的准确度要求不一致,应以后者为准。

试验温度的稳定-概述

温度稳定对保证再现试验条件很重要。而试件中,对保证使用要求去关键作用的部分(例如部件、组件)的温度稳定比结构部分的温度稳定更重要。

试件工作中时的温度稳定


除另有规定外,当试件中具有最大温度滞后效应的功能部件的温度变化率不大于2.0℃/h时,则认为试件达到了工作时的温度稳定。

试件中不工作时的温度稳定

除另有规定外,当试件中具有最大温度滞后效应的功能部件温度达到试验温度时,则认为试件达到了不工作时的温度稳定。一般不考虑结构件或无源件的温度稳定。为缩短达到温度稳定的时间,试验箱调控温度可以超出试件的试验条件,但不能使试件的响应温度超出其温度极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