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性能要求有哪些?


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的术语和定义、符号和型号命名、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及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及贮存。
本标准适用于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组(以下简称电池组)。
规范性引用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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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
GB/T 2828.1-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:按接受质量限(AQL)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
GB/T 2828-2002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(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)
GB/T 5169.16-2017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16部分:试验火焰50W水平与垂直火焰试验方法
GB/T 17626.2-2006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
GB/T 36945-2018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词汇
GB/T 36943-2018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型号命名与标志要求
QB/T 4428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产品规格尺寸
额定装置 rated capacity
在规定条件下测得,并由制造商标称的电池容量值。
【GB/T 36945-2018,定义4.6】
保护装置 protective device
当单体电池或电池组出现温度、电压、电流等异常情况时,保障其安全的辅助装置。
要求-总则
电池组的电性能应满足在公共道路上行驶的要求,电池组的安全性能应确保使用者在骑行、充电和储存时的安全。
电池组的外形尺寸和充放电接口应符合QB/T 4428的要求。
电性能要求
I₂(A)放电
按6.2.1规定的方法进行I₂(A)放电测试,电池组放电容量应在第三次或之前达到额定容量。
2I₂(A)放电
按6.2.2规定的方法进行2I₂(A)放电测试后,电池组放电容量应不低于初始容量的95%。
低温放电
按6.2.3规定的方法进行低温放电测试后,电池组放电容量应不低于初始容量的70%。
高温放电
按6.2.4规定的方法进行高温放电测试后,电池组放电容量应不低于初始容量的90%。